赢正走出校舍,外面的人群立刻围上来。
“国公爷,您要为我们做主啊!”陈老四噗通跪倒,磕头如捣蒜,“大毛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我就这么一个儿子啊!”
阿史那秃鲁也跪下来,用突厥语急切地说着什么。笛力热娜在一旁翻译:“他说巴特尔绝不会故意伤人,那马平时很温顺,今日不知怎么突然发狂。他愿意赔钱,赔多少都行,只求您饶巴特尔一命。”
赢正看向巴特尔。那孩子被父亲紧紧搂在怀里,脸上泪痕未干,眼神惊恐,浑身发抖。他不过八九岁年纪,哪里懂得什么故意不故意。
“马呢?”赢正问。
“马被陈校尉拴在马厩了。”苏先生道。
“带我去看。”
马厩里,那匹肇事的花斑马被拴在柱子上,正不安地刨着蹄子。赢正走近,马受惊似的往后缩,鼻孔喷着粗气,眼睛发红。
“这马不对。”赢正皱眉,“陈平,找兽医来。”
兽医很快赶到,检查一番,脸色凝重:“国公爷,这马被下了药。”
“下药?”
“是,一种叫‘疯马草’的药。马吃了会亢奋,易惊,严重了会发狂。”兽医掰开马嘴,指着齿缝里一些草屑,“您看,这是疯马草的残渣。”
赢正眼神一冷:“谁会下药?”
兽医摇头:“这就不知道了。疯马草产自西域,咱们这儿不常见,得去药铺查。”
“查!”赢正转身,对陈平道,“全城药铺,一家一家查,看谁最近买过疯马草。还有,学堂里谁接触过这匹马,也一并查。”
“是!”
消息传开,人群哗然。
“有人下药?那就是故意要害人了?”
“是谁这么歹毒,连孩子都不放过?”
“还能有谁?肯定是那些不想让咱们和突厥人好的!”
“对!边市重开,有些人心里不痛快!”
议论纷纷中,一个突厥妇人忽然尖叫:“我想起来了!早上我来送孩子,看见一个穿灰衣服的人在马厩附近鬼鬼祟祟的!我问他是谁,他说是来喂马的,我没在意!”
“灰衣服?长什么样?”
“没看清脸,戴着斗笠,个子不高,走路有点瘸。”
瘸子?赢正心中一动:“陈平,去查,城里有没有一个瘸子,最近行为异常。”
陈平领命而去。赢正又对众人道:“事情未查明前,谁也不得妄加揣测。苏先生,学堂照常上课。陈老四,你且宽心,大毛的伤,本官一力承担。阿史那秃鲁,你也起来,此事若与你儿子无关,本官绝不冤枉他。”
众人渐渐散去,但疑虑的种子已经种下。
当夜,陈平来报:城里确实有个瘸子,姓孙,是个孤老头子,靠捡破烂为生。但昨日有人看见,孙瘸子穿了一身新衣服,在酒馆喝得烂醉,还吹嘘说要发财了。
“孙瘸子现在在哪?”
“不见了。”陈平道,“邻居说,他昨晚就没回家。我搜了他家,在炕洞里找到这个。”
陈平递上一块碎布,灰色的,和马厩里发现的一模一样。还有一个小纸包,里面是些粉末,兽医确认,就是疯马草的粉末。
“找!挖地三尺也要找到孙瘸子!”赢正拍案而起。
孙瘸子的尸体,是在第二天清晨被发现的。
在永安府西边十里外的乱葬岗,喉咙被割断,一刀毙命。死亡时间大约是昨夜子时前后。
“身上有挣扎痕迹,指甲里有皮屑,应该是和凶手搏斗过。”赵天德检查完尸体,向赢正汇报,“怀里有十两银子,是官银,肃州府库的印记。但孙瘸子一个捡破烂的,哪来的官银?”
赢正蹲下身,掀开孙瘸子的衣领。脖颈处的伤口整齐利落,是从左到右一刀划过,干净利落。
“是个老手。”赢正站起身,“用刀熟练,力道均匀,杀人时毫不拖泥带水。而且,知道割喉要割在哪里,才能让人瞬间毙命,发不出声音。”
赵天德点头:“是行伍出身,或者……杀手。”
“孙瘸子最近和什么人来往?”
“查过了,他独来独往,没什么朋友。但三天前,有人看见他和一个外乡人在酒馆喝酒。那外乡人三十来岁,左脸有颗痣,说长安口音。”
长安口音,左脸有痣。
赢正和赵天德对视一眼,都想到一个人——郑坤。
郑坤的左脸,就有一颗痣。
“郑坤在肃州?”赢正问。
“不在。但三天前,兵部有一支巡察队到肃州,带队的是武库司主事,郑坤的下属。”赵天德道,“我已经派人去查了,看郑坤有没有私下离京。”
赢正沉思片刻:“孙瘸子被杀,说明幕后主使要灭口。他们先下药让马惊,制造夏突孩童冲突,挑拨两边关系。事成之后,杀孙瘸子灭口。一石二鸟,既破坏了边市和睦,又除了隐患。”
“可他们没想到,我们查出了疯马草,找到了孙瘸子。”赵天德道,“所以他们急了,提前灭口。”
“没错。”赢正看向乱葬岗四周,“这里是抛尸的好地方,但离城十里,孙瘸子一个瘸子,怎么来的?要么是被骗来,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