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真没想到这小警员还挺热心,在哥谭这种地方,能主动给一个陌生人介绍工作,还特意提醒避坑,着实让他见到了哥谭不为人知的一面。
仔细想想,确实该找份工作。
自己现在是无业状态,万一之后再被警察问话,或者不小心被那个紧身衣变态盯上的话,一个没工作、没固定收入的人,难免会被重点关注。
哥谭的底层罪犯里,无业游民占了大半,这身份太扎眼了。
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变态杀人狂通常都有一份正经工作当掩护。
总不能天天待在公寓里等着猎物上门吧,一来目标太集中,二来也容易引起邻居怀疑。
有份工作,既能混进人群,又能借着打工的机会多接触各个领域的人才。
潘宇悬看了眼时间,现在临近正午,时间还早,那就直接去一趟伯恩利区,简单面个试吧。
他翻出衣柜里仅有的几件干净衣服,一件洗得发白的衬衫,一条洗得更加发白的牛仔裤,都是穷鬼伊恩的日常装束。
他换上衣服,对着墙上那面模糊的镜子整理了一下。
衬衫有点宽松,衬得他更显瘦,但至少看起来干净整洁,象个正经的打工人。
他把戴维斯写的纸条揣进裤兜,又摸了摸口袋里的零钱,足够坐公交和买份早餐了。
其实作为二代潘尼怀斯,他不需要吃人类的食物,但他喜欢吃。
出门时,他没有特意绕开警戒线,象个哥谭本地人那般见惯不怪。
走到大街上,行人们大多行色匆匆,脸上带着麻木或警剔,很少有人闲聊。
路边的小摊冒着热气,能看见老板的食材箱子下压着一把手枪,如果他只有这么一把小手枪,那么他应该是东区最菜的路边摊老板了。
潘宇悬买了个热狗,边吃边往公交站走。
“淦,还是正常食物好吃……”
潘宇悬都吃出眼泪了,即便面包有点硬,热狗也没什么味道。
每当他沐浴在璨烂的阳光下,扮演一个正常人的时候,便总会感叹潘尼怀斯过的那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天天躲在阴暗的角落,真是条可怜虫,没人爱的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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