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庭上的洪桥穿着橘黄色的看守所马甲,剃了光头,面色苍白,但脊背依然挺得笔直。
在法官宣读判决书的过程中,他始终目视前方,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傲慢的弧度。
“被告人洪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张晨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曹泽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的那一刻,旁听席上爆发出压抑的哭声。
李胜夫妇紧紧抱在一起,妻子哭得几乎晕厥过去。
而洪桥的父母坐在后排,面无表情地站起身,转身离去。
他们此前提请的精神鉴定申请被驳回,鉴定结果显示洪桥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判决后的量刑阶段,洪桥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刑事谅解书”,称洪桥的家属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一百万元人民币,以换取对方签署谅解书,争取从轻处罚。
李胜当着律师的面,把那份谅解书撕成了两半。
“我女儿的一条命,一百万能买回来吗?”他说,“我一分钱不要,我就要他死。”
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洪桥的父母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资源,甚至找来了某知名法学教授出具专家意见书,论证洪桥“具有明显的偏执型人格障碍,应减轻刑事责任”。
这份意见书被控方律师当庭驳回——偏执型人格障碍不是精神分裂症,不影响行为人对自身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
换句话说,他知道自己在杀人,他也知道自己杀人是错的,但他依然选择这么做了。
2023年5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阶段,用了一个罕见的表述:“本案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不予从轻处罚。”
2024年3月,洪桥被执行死刑。
在行刑前的最后时刻,监狱管理人员问他还有没有什么话要说。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摇了摇头,说了一个字:“没。”
从被捕到执行,他始终没有对李倩月的家人说过一句“对不起”。
他唯一流露出情绪的时刻,是在一审宣判后听到“死刑”两个字时,嘴角的肌肉抽搐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那副不可一世的、高高在上的表情。
他似乎直到最后一刻都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在他的逻辑里,他只是在清理一个“背叛”了自己的女人,这和他那些真人cs游戏里的“制裁行动”没有本质区别。
李胜在女儿遇害后,把她的遗物整理得整整齐齐。
衣柜最底层压着一个铁盒子,里面是李倩月从高中开始攒下的一沓信纸,上面写着她对未来的憧憬。
其中有一张折痕深重的,是她在大学刚入学时写给自己的信,最后一句是:“希望你能遇到一个真正懂你、爱你的人,不要姑负这段最好的时光。”
李胜把这张信纸裱了起来,挂在家里的客厅墙上。
墙的下方,摆着女儿22岁生日时拍的那张照片——她穿着一条碎花裙子,对着镜头笑得眉眼弯弯,牙齿洁白,整个人象一朵刚刚绽开的花。
那张照片里,她还没有遇见洪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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