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直接伸手拽了拽他的风衣领子:“你确定穿这个出去?不怕冻死在外面了?”
“这不是找你来了嘛!”孙震阳嘿嘿一笑,毫不客气地转身冲进洛霄辰的衣柜,一眼就盯上了那件厚实的白色羽绒服,“我就不跟你说谢谢了!”
话音未落,他已经拎着衣服溜出门去。
洛霄辰站在原地,看着他那副理直气壮又得意洋洋的样子,后知后觉地冷笑一声:“呵……你倒是真不客气。”
“这话说的,”孙震阳在门口回头,笑容璨烂,“好象你跟我有多客气似的?”
洛霄辰还想说点什么,结果手机一响,他低头看去,是林冉星发的:“我们好了,可以出发了。”
洛霄辰这才慢悠悠打开手机叫车,拿起一件黑色羽绒服准备下楼,到公寓门口与她们会合。
许朝朝一如既往地利落飒爽:黑色牛仔裤配长款羽绒服,短发干净利落,整个人象一把出鞘的刀,简洁、锋利、不拖泥带水。
林冉星则走的是温暖可爱路线:高领白色针织衫外搭紫色短款羽绒服,黑色运动裤配小白鞋,肩上斜挎着一个蓝色小包包,上面还挂着一只软乎乎的哆啦a梦挂件,走起路来轻轻晃动,透着一股未经世事的甜。
两个女孩,一个冷冽如冬,一个暖软如春,都没什么多馀装饰,却各有各的味道。
反倒是两个男生,一个比一个讲究。
洛霄辰没穿得花枝招展,但一身低调的名牌,每一件都剪裁精良,细节处透着贵气,象个不张扬却自带光环的贵公子。
而孙震阳……简直是全场焦点。
他是四人中唯一化了淡妆的,唯一戴了耳饰的,再加之本就清秀的五官和精心打理的发型,站在那儿,活脱脱一个刚从偶象剧里走出来的小鲜肉。
林冉星一看见他,眼睛就直了,圆溜溜地上下打量,嘴角拼命往上扬,终于忍不住笑道:“阳哥,你今天……挺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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