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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三王出价(1 / 2)

三封条件同时送到岑岭。

太子要韩叶带证人合法归案,承认中央审案优先;次王愿意换粮,却要接管北境旧部和百津水路;第三王只要求岑岭承认地方契约见证权,并把百津渡口债务纳入自己的保护范围。

祝之月的信写得很短:三个人说的都是秩序,想拿的却分别是案卷、军队和水路。

韩叶没有接受任何一份。他向岑岭长老提出交换:证人留在山门,公开婚盟审查记录;岑岭不把证人交给王府,也不以山门契约替任何一方征粮。

长老问:“你拿什么保证?”

“四份证词。”

“你拿证人当筹码?”

“我拿责任当筹码。”

与此同时,百津公开三王收债账目。祝之月没有公开所有船工姓名,只列出渡口、债权人、抵押期限和每次收费。三王在同一天撤回对同一座城的粮运许可,百津不是没有粮,而是没有一条被三方同时承认的路。

空码头上只剩两条能走的船。

陆船长问:“三方都会扣。”

“让他们各自把扣船理由写下来。”祝之月说。

第一艘船挂起白牌,只写人数、粮数和见证人。水闸开了一半,又关了一半。百津第一次政治断粮,不是因为仓空,而是每座门都在等另一座门先承认自己有权开。

三王使者在偏厅等祝之月。

太子要旧船账,次王要船队护运,第三王要渡口债权。祝之月拿出一把小秤,左边放债权,右边放粮袋,三次都没有平。

“你们给的不是保护。”她说,“是把水路上的每一种损失换成手里的权利。”

太子使者反问:“没有中央,公共水路迟早会被最强的人拿走。”

“所以中央可以先拿?”

次王说军队至少能护船。

“军队护船的饷银从谁的船上收?”

没有人回答。

夜里,百津最后一条白牌船出发。船上没有护卫,只有三份账、一盏不挂旗的灯和一个没有正式船籍的年轻船工林渡。祝之月给他一张由三块分印组成的临时船牌。

“我若被扣下,算哪一方的人?”林渡问。

“算送账的人。”

“他们会认吗?”

“不认也会看。”

岑岭城内,三王使者各自打开条件书。韩叶把六份条件并排放在驿亭,何朴只看了一眼便说:“最危险的是最像好话的那份。”

山门长老把无字白旗挂到驿亭门口。旗后站着一群没有王籍、没有军籍也没有商盟印的人。他们推来一辆空车,车板上刻着三个月的粮损记录,要求参加婚盟审契。

三王都反对。

带头的妇人说:“我们不是来争王位。我们只想知道三王的出价会让谁付账。”

她把三份条件拆成得到、失去和未写明三栏。北王的粮少了一车,南王的税册缺两页,东王的护路人里有三名旧军逃兵。没有一份承诺完整。

韩叶把缺口写在承诺牌旁。村民拒绝立即挂王旗,只允许三王车队按同一条路通过。

“王可以明年再换。”村长说,“路上的孩子今天就要吃饭。”

远处号角再响。三王都知道,山口一旦选择一方,另两方会用军队回答。可这一次,山口先选择了不替任何一方把承诺写成事实。

第二日清早,第一支车队抵达山口。北王只送来承诺中的一半粮,随车附了一张解释:其余粮被河盗截走,待查明后补发。村民把车上的袋口逐一割开,发现其中三袋掺了砂土,实际可食的粮比账面还少。

村长没有把车赶走,也没有替北王作证。他让车队把砂土、损耗和迟到时辰都写在承诺牌下。北王使者大怒,说这等于羞辱王府。

“不是羞辱。”村长说,“是让你明年还能解释同一件事。”

南王的车随后到达,粮足,却向每户收取护路税。税额不高,甚至比过去少,可税册上把所有过境村民都列作受保护者,意味着他们一旦签字,便承认南王拥有山口征税权。三王都没有想到,真正难的不是把粮送来,而是让人相信送粮不会在账上变成另一种占有。

第三王送来两名护路人和一批药,却缺少婚盟审查所需的见证印。山门长老只收下药,不替他补印。药先给发热的孩子,护路人的名额则暂缓登记。

三份出价因此都留下了缺口:北王缺粮,南王多税,东王缺证。

韩叶让人把三栏并到一张公共表上。过去各方会把缺口藏在自己的账后,叫作损耗、手续或临时变更;现在每个人都能看见承诺和实际之间差了什么。

太子使者在夜里来找韩叶,劝他选一王。只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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