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岭提出临时审契规约。
三王使者可以旁听,但不得带兵入山;百津水路可以通行,但每条船必须留下三方见证。
三王都不满意。
渡口损失扩大后,却没有人先拒绝。
祝之月将公共水路的损耗和扣船账送到岑岭,韩叶将审契记录和三种兵器的痕迹送回百津。
两人重新对照证据,发现每次断航、改契和伤亡,都发生在三王使者即将达成暂时协议之前。
“有人需要我们永远谈不成。”祝之月写。
“也有人需要我们互相怀疑。”韩叶回。
三方共同退一步,不是和解。
只是暂时承认,谁先走完这一步,谁就会被另外两方写成破坏秩序的人。
就在规约签完当夜,京城传来消息。
皇帝进入昏迷。
太子要求各地立即承认监国令。
次王在北境调兵。
三王把西部债券换成军粮。
岑岭山门的钟响了三次。
临时规约还没干透,天下已经没有足够的纸,去写下一份统一命令。
规约签完后,三方先约定一件最小的事:七日内不在渡口征兵,不在水路扣船,不在山门外展示攻城器械。
太子使者要求把“不征兵”改成“不得擅自征兵”,次王使者要求加上“军情紧急除外”,三王使者则要求在附页注明债权保护不受影响。
韩叶看着他们:“你们若连七日都不肯留,谈不上保护任何秩序。”
祝之月将三方的修改都抄在旁边,却不放进正文。她让每位使者在异议栏签名。
“异议不是废止。”她说,“但以后谁要破规,就必须先承认自己看过这条规约。”
夜里,三王之一的使者悄悄把一封私信递给韩叶,信里暗示可以共同承认韩叶为临时军政总理,只要他支持其中一方先入京。
韩叶没有拆信,交给祝之月。
祝之月看完:“你要不要回?”
“回。”
“写什么?”
韩叶在信封背面写下:不以军队换合法,不以证人换粮,不以地方契约换王府债权。
他让三方使者同时收到同一份回信。
第二天清晨,京城又传来急报:皇帝已经无法处理政务,太子宣布监国,次王开始调兵,三王将西部债券换成军粮。
山门钟声再响。
临时规约只保住七日,而七日之后,景衡要面对的将不再是三封文书,而是三个都想成为国家的人。
三方退兵的文书签下后,山门外的营火一夜未灭。没有人相信七日之后会平静,所有人都在计算七日能运走多少粮、登记多少田、转移多少证人。
韩叶把临时规约分成四份:军户土地、水路货单、证人保护和王府债权。
“为什么不是一份?”祝之月问。
“因为一份太容易被重新盖印。”
何朴负责带走军户土地副本,祝之月负责水路货单,新娘带着证人保护条款回南陵,盐场则留下王府债权的原始记录。
第四支白旗队伍没有领取任何副本,只派一人旁听。
那人问:“若七日后有人不认呢?”
韩叶答:“那就把不认的人和不认的理由一起写出来。”
远方京城方向,太子监国的第一道命令已经出发。
命令要求所有地方在七日内重新确认效忠对象。
山门钟声响到第七下时,三王的旗都被风压低了一瞬。
没有人知道,哪一面会先重新抬起来。
三方共同退一步的内容很具体:王府军队各自退到山口外五里,盐场保留两口井,百津船队恢复半数航线,白旗队伍不得私自招兵。每一条后面都写着期限和复核人。
退军最难的是计算谁先走。长支说自己若先退会被视为弱,次支要求三方同时退,幼支则担心夜里有人借撤退调兵。
韩叶让三方把实际营地位置画出来,按距离逐日后撤。哪一支提前,哪一支留下的粮和路费由它承担;哪一支延迟,必须公开解释。
第一日只有幼支退了两里,长支和次支没有动。幼支军官说自己只是执行了公开表,长支使者却说这改变了谈判平衡。韩叶让幼支把提前产生的额外护送费记入自己的账,不能把“主动退”变成别人的负担。
第二日,次支退了三里,长支仍不动。长支营中发生一场小火,军官说是有人纵火,白旗队伍则发现是灶火未灭。火灾没有造成伤亡,却让所有人意识到留得越久,冲突越可能被一个意外重新点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