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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公开审理(1 / 2)

两套法统的证人、旧契和军令被搬到城外公署。

百姓隔着木栏旁听。旧王代表要求按贵族法庭审理,新皇代表要求按宫廷诏令审理。两边都把宗谱、遗诏和旧印摆在桌上,像只要纸够多,王位便会从纸里自行站起来。

韩叶要求先不问谁是真皇帝,而问三件物品是否来自同一条保存链。

景衡川的遗诏缺少交接人,景昭的宗谱残页有两种纸张,旧印则在火灾前后都有使用记录。贵族代表认为这些只是文书细节。

一个伤兵说:“我缺一条腿时,你们说细节不重要。现在你们争王位,细节又变成命。”

审理的第一名证人是旧王府史官。他承认自己曾按命令撕掉一页宗谱,撕掉的不是继承顺序,而是一个被贬为庶人的王子名字。

景衡川的支持者要求把史官押下,景昭却要求他继续说。

史官说,过去每次改谱都伴随土地和婚契变更。宗谱不是单纯的家事,而是贵族权利的入口;一个名字从谱上消失,往往意味着一户人家的地、婚约和抚恤也会随之改变。

韩叶让他把每次改谱的日期、经手人和涉及的土地写下。史官写到第三项时,现场有人吹响短哨,试图制造骚乱。守卫没有拔刀,先把哨声来源标记在地图上,旁听者被要求继续留在原位。

第二名证人是西城粮仓的仓吏。他承认自己改过三处粮数,却说改数是为了让军仓看起来还有余粮,避免旧部先抢。

韩叶问:“你改掉了多少?”

“二百石。”

“实际少了多少?”

仓吏没有答。他说自己只改了入账,后来有人依据假数调走更多的粮。

许缜让记录官把改数、实际损失和后续调度分开。仓吏承担改账责任,不能自动承担所有后续缺口;后续调粮的人也不能用“账本已经错了”替自己免责。

第三名证人是宫内女官。她承认曾把药材转给贵族家属,但那批药原本已经被内侍截留,若不转出去,病人会死。

两边都想把她当成自己的证人。韩叶却问她是否留下过领药记录。女官说没有,贵族家属的药箱由内侍直接搬走,医署只知道少了一箱止血散。

“有理由不等于没有错。”韩叶说。

女官的行为被拆成转移、未登记和救急三部分,案权机构分别核对。审理不把她立刻写成贪墨者,也不把病人的存活当成抹掉账目的理由。

旁听席上的难民开始报出自己的收粮时间。有人记得一车粮在南门停过,却没有进营;有人只收到半袋,押车人说另一半是王府恩赏,不需记账。

祝之月让这些口述进入证词附录,标明不能单独定罪,却可以与运单、仓账互证。

“百姓不懂政务。”一名贵族代表说。

“正因为他们不懂政务,才只记得自己有没有吃到。”祝之月答。

景昭出庭时,审判席要求他说明自己是否曾命令旧部删改案卷。景昭回答没有直接命令,却承认自己长期默许“只报好消息”的习惯。

有人问默许算不算下令。

景昭沉默片刻:“王知道有人借王名做事,却从不追问,至少算没有尽到阻止责任。”

这句话被写进记录。旧部要求撤换审判席,韩叶拒绝,理由是审判席已经由军户、商盟、抄录员和宫廷代表共同组成,谁都不能因不喜欢答案而更换问题。

审理持续到黄昏。景衡川没有被判无资格,也没有被确认有资格;他被要求七日内补齐西城救济账。景昭被要求说明自己调动的三支护卫去了哪里。两人都没有拿到“清白”的整齐结论。

几名仓吏被判退赔,女官接受限期禁职,旧王府承担未公开债务的复核责任。罪责不自动传给家属,补偿也不自动覆盖所有损失。

审理结束后,一名被罚仓吏的女儿来问,父亲退赔后家里还能不能领粮。祝之月让她带来家中人数和现有存粮,按公共规则发放。

她又问:“如果父亲真的做错了,我们是不是也要跟着饿?”

“责任归他,粮先按你们的生活发。”祝之月说。

景昭在案卷末尾签字时,问韩叶是否该把自己的责任写得更重。

韩叶答:“写事实。重或轻由后来的人看。”

景昭签完后,在王府责任栏旁留下“本人已阅”。四个字不能替他承担全部后果,却让后来查案的人知道,这一次王没有只让下属代签。

公开审理没有决定谁是真皇帝。

它先决定了另一件事:无论谁最终坐上王位,都不能再把证据、粮账和受影响的人关在门外。

公开审理结束后,最难处理的是证人。

旧史官担心回宫会被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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