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柬是用白色烫金的信封寄来的,信封上印着两个交缠的字母“c&”——彩莉和贤佑。纸张厚实,手感细腻,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
三顺拿着这封请柬,手指捏得指节发白。
她刚从烘焙房回来,围裙上还沾着面粉,手上带着奶油的香气。她本来心情不错——今天店里推出了一款新品,反响很好,不到两个小时就卖光了。她正打算洗完澡好好休息一下,结果一进门就看到地上躺着的这封信。
她拆开信封,抽出请柬,看了一眼上面的内容,然后脸色就变了。
“怎么了?”晓晓从厨房里探出头来,看到她拿着一个白色的东西站在那里,表情不对劲。
三顺没有说话,只是把那封请柬递给了她。
晓晓接过来看了一眼。
“谨定于十月二十日(星期六)中午十二时,于首尔新罗酒店迎宾馆举行结婚典礼。新郎闵贤佑,新娘张彩莉。敬请光临。”
下面还附了一行手写的字:“三顺姐姐,希望你能来见证我们的幸福。——彩莉敬上。”
晓晓看完,冷笑了一声。
“她这是故意的。”她把请柬放在桌上,“就是想刺激你。”
“我当然知道她是故意的!”三顺终于爆发了,一把抓起请柬,作势就要撕掉,“这种垃圾东西,留着干什么?我撕了它!”
“等等。”晓晓伸手拦住了她。
三顺的手停在半空中,不解地看着她:“干嘛?你不会真让我去吧?”
“为什么不去?”晓晓看着她,嘴角浮起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去,当然要去。而且要漂漂亮亮地去。”
三顺愣住了:“去干嘛?去看他们秀恩爱吗?我可没那么贱。”
“谁说去看他们秀恩爱了?”晓晓把请柬从她手里抽出来,重新放回信封里,动作不急不缓,“我们去,是为了让他们出丑。”
三顺眨了眨眼睛,有些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
晓晓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拿起手机,翻到一个号码,拨了出去。
电话响了三声,接通了。
“喂?”电话那头传来玄振轩的声音,带着一丝意外——因为晓晓已经好几天没有主动给他打过电话了。
“周末有空吗?”晓晓开门见山地问,“陪我去参加一个婚礼。”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谁的婚礼?”
“一个贱人和一个渣男的婚礼。”
又是两秒的沉默,然后电话那头传来一声低低的笑声:“听起来很有意思。几点?在哪里?”
“新罗酒店,中午十二点。”
“好。我去接你。”
挂了电话,晓晓把手机放回口袋,转头看向还在发愣的三顺:“姐,周末把你的那条墨绿色的裙子拿出来,熨平整了。我们一起去。”
三顺看着她妹妹脸上那种笃定而自信的表情,忽然觉得,也许去参加这个婚礼并不是一件坏事。
十月二十日,首尔新罗酒店。
秋天的阳光穿过云层洒在新罗酒店迎宾馆的白墙红瓦上,给这座传统的韩式建筑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色。迎宾馆前的草坪被精心修剪过,摆满了白色的玫瑰和淡紫色的绣球花,一条长长的红毯从入口处一直延伸到仪式台。宾客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男士们西装革履,女士们盛装出席,觥筹交错间充满了上流社会特有的矜持和客套。
张彩莉今天穿了一袭纯白色的婚纱,拖尾长达三米,上面缀满了手工缝制的珍珠和水钻,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她站在迎宾馆门口迎接宾客,脸上挂着标准的豪门新娘的笑容,和每一位来宾寒暄致意。
一切都完美得像一场精心编排的舞台剧。
直到那辆黑色的奔驰轿车缓缓停在了迎宾馆门口。
车门打开,首先映入众人眼帘的是一双红色的细跟高跟鞋。
然后是一条红色的裙子——酒红色,缎面材质,剪裁简洁利落,裙摆刚好到小腿中部,露出一截白皙纤细的脚踝。上身是v领设计,领口开得恰到好处,既展现了优美的锁骨线条,又不失端庄。
然后是金晓晓的脸。
她今天化了比平时稍浓一点的妆——眼线微微上挑,唇色是和裙子相呼应的红棕色,整个人看起来明艳动人,气场全开。她站在那里,阳光落在她的肩上,红色的裙摆随着微风轻轻摆动,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人。
紧接着,玄振轩从另一边下了车。他今天穿了一套深灰色的定制西装,白色衬衫,银灰色领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绕过车头,走到晓晓身边,自然而然地伸出了手臂。
晓晓挽住了他的胳膊。
然后三顺也从后座下来了。她穿了一条墨绿色的修身连衣裙,外面罩了一件米白色的短款小外套,头发盘成了一个低低的发髻,戴了一对珍珠耳环。她的妆容清淡得体,整个人看起来端庄大方,和以前那个在超市里穿着制服、灰头土脸的金三顺判若两人。
三个人并肩走向迎宾馆入口,立刻吸引了全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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