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强的审讯同步进行。
王建国把陈金火的口供扔给他看。
“他说你是主谋,说你吃人。”
广德强看完了,把口供往桌上一摔。
“放他妈的屁!”
他破口大骂了五分钟,骂陈金火是变态、是老色鬼、是骗子。骂到嗓子哑了,才一屁股坐回椅子上。
“警官,我跟你说实话。人,是他杀的。肉,是他炸的。我就是帮他按了几下手脚,帮他扔了几袋垃圾。我承认我有罪,但吃人这种事,我做不出来。”
“我们在你胃里也检出了施金池的dna。”
广德强愣住了。
“你吃了。”
“我……”
“你知道你吃的是什么吗?”
沉默。
“那天晚上他端给你的肉,你吃了。你说你觉得味道不错。然后你才被告知那是人肉。”
广德强的脸色变得惨白。
“那之后呢?”王建国追问,“你吐了吗?你报警了吗?你自首了吗?”
广德强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
“你没有。”王建国替他说了,“你继续吃完了那一盘。然后你睡了一觉,第二天起床,继续帮他收拾现场。你拿着施金池的笔记本计算机去卖了两千块钱。你用那两千块钱买了新手机。”
所有细节都摊在桌面上。
广德强低下头,肩膀在抖。
他哭了。
不是那种愧疚的哭,也不是害怕的哭。
是那种被人撕掉伪装之后,无处可逃的哭。
他哭了一会儿,抬起头,眼框红红的,但嘴角居然扯出一个笑。
“我要是说,其实还挺好吃的,你会不会觉得我更变态?”
王建国没有回答。
他只是在本子上写了一行字:
——两名嫌疑人,各自指认对方为主谋。但物证指向:共同作案。
……
2004年3月,台中地检署以杀人罪、强奸罪、毁损尸体罪对陈金火和广德强提起公诉。
由于两人互相指认、互相推卸,案件审理过程极为漫长。
第一次开庭,广德强翻供。
他说自己之前的供述是被警方诱导的,他根本没有参与强奸和杀人,全程都是陈金火一个人干的。他只是被叫去帮忙扔垃圾,扔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袋子里是什么。
但检方当庭播放了他在审讯室里的录像。录像里,广德强清清楚楚地描述了如何按住施金池的双腿,如何看着陈金火强奸她,如何把肉片扔进化粪池。
旁听席上,施金池的母亲捂着脸,泪水从指缝间流下来。
第二次开庭,陈金火也翻供。
他说自己之前的供词是在精神恍惚的状态下说出来的,不能作为证据。关于吃人的部分,是他编造的,是为了让警方相信广德强是变态,从而减轻自己的罪责。
但检方提交了铁证:锅底油脂中施金池的dna、抽油烟机里的人类脂肪组织、化粪池里的肉块、以及两人胃内容物的检测报告。
法庭上安静了几秒。
然后施金池的母亲突然站了起来。
她指着被告席上的两个人,声音撕心裂肺:
“你们吃了我女儿……你们吃了我女儿!!!”
她昏倒在旁听席上。
施明远扶着母亲,眼睛通红地盯着陈金火和广德强。他的嘴唇在发抖,但没有流泪。
他只是在庭审结束之后,对记者说了一句话。
“我希望他们死。”
……
审理过程中,许瑞芬的名字被反复提及。
但和施金池不同,许瑞芬的尸体始终没有被找到。
没有尸体,没有作案工具,没有任何物证可以证明陈金火杀害了许瑞芬。
检方试图将两案合并审理,但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能并案。
许瑞芬的父亲许文龙出庭作证的时候,整个法庭的人都哭了。
“十二年了,”他的声音苍老而平静,“我和她妈妈一直在等。等一个电话,等一封信,等一个结果。”
他看向被告席上的陈金火。
陈金火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我问过他,”许文龙说,“我十二年前就去找过他。我去他铺子里,跪下来求他,求他告诉我,我女儿在哪里。哪怕是尸体也好,让我带她回家。”
他的声音开始颤斗。
“他扶我起来,说——‘阿伯,我没见过你女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