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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圈养成奴2(1 / 2)

王志健原本在天津一家国企上班,是个不大不小的中层主管,有房有车,生活安稳。

但这个安稳在2005年出现了裂缝——他发现妻子出轨了。

婚姻名存实亡,但他碍于面子和孩子没有离婚,日子过得压抑而沉闷。

就在这个时候,他认识了张梦。

张梦比他大两岁,经营着一家小型船运公司,做事雷厉风行,性格强势张扬,跟他那个木纳沉闷的妻子完全不同。

两个人在一次饭局上认识,几杯酒下肚,就聊到了一起。

张梦当时已经离婚,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

她说话直来直去,不拐弯抹角,有时候甚至有些粗鲁,但这种粗鲁在王健看来却有种奇异的吸引力。

他这辈子活得规规矩矩,从没遇见过这样毫无顾忌的女人

两个人很快就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我爱她。”王志健在审讯室里说,语气象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我那时候真的很爱她。”

陈国辉看着他的表情,没有看出半点爱意。

“有多爱?”

王志健沉默了一下,然后说:“我在背上纹了她的脸。”

他说着,扯起囚服的领子,转过身给审讯人员看。

那是一块复盖了半个背部的纹身,一个女人的面孔,眉眼还算精致,但线条有些粗糙,看得出来不是出自专业纹身师之手。

“大腿上还有。”

陈国辉让人拍了照,示意他继续。

王志健对张梦的迷恋,用他自己的话说,是“着魔了”。

他明知道张梦在外面还有别的男人,却始终不肯放手。

甚至在张梦对他呼来喝去、当众让他难堪的时候,他也能忍下来。

为了不影响单位名声,他提前办理了退休,拿了一笔四十万的养老金。

然后,他开始为张梦花钱——买包、买首饰、请客吃饭、帮她付各种帐单。

四十万在张梦眼里算不了什么,但对王志健来说,那是他工作二十年的全部积蓄。

钱花得很快,但王志健不在乎。至少当时不在乎。

2007年,张梦带着女儿去新加坡读书,租住在义顺区的一套公寓里。

在那里,她认识了同样来自中国、同样是陪读妈妈的杨杰。

两个人一聊,发现都是天津人,顿时亲近了许多。

杨杰的丈夫在国内做生意,每个月汇钱过来,日子过得虽然不算富裕,但也衣食无忧。

张梦提议两人合租,杨杰同意了。

于是两对母女住进了同一套公寓,张梦和杨杰各住一间卧室,两个女孩年纪相仿,也能做个伴。

但张梦这个人,身边不能没有男人。

在国内的时候,她可以随时找王志健幽会,甚至可以找别的男人。

但在新加坡,人生地不熟,她又懒得重新发展一段关系。

于是她把主意打到了王志健身上。

“她打电话给我,说想我了,让我来新加坡看她。”王志健说,“我很高兴,以为她还是在乎我的。”

但王志健的签证申请一开始就被拒了。

他没有正当工作,没有足够的资金证明,在新加坡也没有担保人。

张梦知道后大发雷霆,在电话里骂了他足足一个小时,骂他没用、窝囊、连这么点事都办不好。

王志健被骂完之后,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更加内疚。

他东奔西走,找中介、托关系,终于在2007年底拿到了旅游签证,飞往新加坡。

“你落地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高兴。”王志健毫不尤豫地说,“我想我终于能见到她了。”

“到了之后呢?”

王志健的表情变了,那种放松的、平静的表情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紧绷的、压抑的神色。

“她给我定了规矩。”

公寓里有两间卧室,张梦和她女儿住一间,杨杰和她女儿住另一间。

没有多馀的房间给王志健,张梦的安排是——让他住在储藏室里。

那间储藏室不到十平方米,没有窗户,只有一个排气扇。

张梦在里面放了一张单人床、一个小桌子,就算是一间“卧室”了。

但这还不是最离谱的。

张梦给王志健定的规矩有三条。

第一条:不准穿衣服,任何时候,只要他在这个房间里,就必须全身赤裸。内衣内裤也不允许。张梦会随时进来检查,如果发现他穿了衣服,就会扇他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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