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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裂国成形(1 / 2)

祝之月的公共水路运行七日。

三王势力分别派人验货、收税和护航。

水路仍然通行,却已经被三套规则切成三段。

第一段收军粮税,第二段收债权费,第三段收过闸费。

一袋粮走到末端,价钱已经翻了两次。

岑岭方面,太子要求山门交证人,次王要求交收镇令副本,三王要求承认地方誓约高于停朝期间的中央命令。

韩叶把副本送给百津和岑岭各一份,自己只留下抄契人的证词。

祝之月在公共水路上看见三种王府债券。

每一张都能换一段水路的通行,却没有一张写明由谁承担沉船和饥荒。

“他们把国家拆成了过路钱。”陆船长说。

“还没拆完。”祝之月道。

三王分别宣布一块区域进入临时军粮保护状态。

没有经过皇帝确认,没有统一年号,也没有共同边界。

太子控制京城直达的北水路,次王控制军镇粮道,三王控制西部债权和山口。

景衡朝第一次出现没有皇帝确认的事实分区。

岑岭长老将三份公告钉在山门前。

“你们还承认景衡朝吗?”韩叶问。

长老看着三面旗:“我们承认过去签过的契约,不承认谁能凭一纸令改掉它。”

“这就是裂国。”

“不。”长老说,“裂国是人们开始习惯三套规矩。”

百津的船灯在夜色中一盏盏亮起。

水还在流,王已经不止一个。

第二天,三套规则同时落到同一艘船上。

太子的验货官要求把粮袋拆开,次王的护运官要求军粮先过,三王的债权官则拿着债券要求扣下一成作为保证。船主把三张收据摆在甲板上,问谁对损耗负责。

三个人都说由下一站负责。

船工们没有开船。他们把粮袋重新缝好,按三方要求分别称重,再把每次称重的时间写在船板上。

午后,第三袋粮因雨受潮。太子的人说是船工保管不善,次王的人说是护运耽误,三王的人则说应从公共债里扣除。

祝之月拿起湿袋:“先按实际损耗记。谁认为不是,就把自己的理由写在旁边。”

三方都写了,三种说法没有一条相同。

她把三张说法钉在同一块板上,板上方写着:同一袋粮,三种责任。

陆船长问:“这样下去,船还走不走?”

“走。”

“谁签放行?”

祝之月看向三方官员:“你们一起签。”

没有人愿意第一个落笔。直到一名普通船工拿起笔,在放行栏写下自己的名字。

“我只负责把船开到下一闸。”他说。

三方官员最终也签了。

那艘船走得很慢,像一块被三把刀同时架住的木板。可它毕竟走了,证明三套规矩之间还没有彻底断掉。

船离开后,三方官员各自回到自己的驻地。岑岭王府在山口挂起军旗,南陵王府在水台设立收税点,北靖王府则向边境派出新的征粮队。

三王没有宣布分国。

但每一项命令都开始只在自己的地盘生效。

韩叶把三份命令抄在一张地图上,红线、蓝线和黑线逐渐交错,最后在百津、盐场和山口形成一片无法归属的灰色。

祝之月从船上回来:“灰区里的人怎么办?”

“先登记。”

“他们不想被任何一方登记。”

“那就记下他们拒绝。”

何朴把最后一面无字白旗收进箱子。旗布里夹着一张纸,纸上写着第四方的要求:不求王,不交粮,不接受单独保护。

韩叶看完后,把纸放在地图中央。

裂国不是三王把国切开。

是每一处都开始有自己的命令,却没人愿意承认自己已经拥有了王的权力。

第一道命令从盐场发出,规定军队不得单独进井;第二道从百津发出,规定船只可以拒绝无期限征用;第三道从岑岭发出,规定证人不得被单方召回。

三王都说这些命令越权。盐场长老说自己只是在保护盐工,百津船工说自己只是在保护船期,岑岭长老则说只是把旧约写清。每一处都不肯称王,却都开始像一个有边界的权力中心。

韩叶带着收镇令原件回到山门,沿途看见三种不同的路牌。北路牌上写军粮,南路牌上写公共水路,西路牌上写证人保护。路牌没有统一格式,连字体都不同,却都要求经过者留下实际人数和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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