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王争夺的渡口连接百津与岑岭。
三方都只派了少量兵力,旗子插在河岸上,却没有人先过河。
他们在等地方承认谁有权收粮。
韩叶让岑岭不出兵,只派契约见证人到渡口,记录征粮、扣船和伤亡。
祝之月则让公共水路暂时停航。
船工不愿被任何一方强行征用,便把船停在河心。
“停航也会断粮。”粮官说。
“强行开航会变成征船。”祝之月答。
河岸上三方都喊对方先动手。
第一支队伍架起弓,第二支队伍把粮车往前推,第三支队伍悄悄派人去割缆绳。
没有开战。
傍晚,三份不同的伤亡名单同时送到京城。
一份说太子军死一人,次王军伤三人;一份说三王护船队被袭;最后一份只写百姓死伤。
韩叶把三份名单放在案桌上:“没有一份写清是谁先拔刀。”
长老道:“所以才需要见证。”
“见证人也会被收买。”
“那就让三方各派一个。”
渡口当夜亮起三盏不同颜色的灯。
它们没有照亮粮船,只照见三方都不肯后退的旗。
夜半,河心的一艘小船忽然亮起红灯。
红灯是求救信号,三方都以为船上有人受伤。太子一方派出快艇,次王一方也派船靠近,三王的护运队则从下游截住退路。
船上的船工却没有求救,只把一张空白责任单举过头顶。
“谁救人,谁签字。”船工喊,“谁把船拖回去,谁写明拖到哪座城。”
三方快艇同时停住。
船工又喊:“若你们都不签,我们就在河心等到天亮。粮坏了,损耗由三方共同见证。”
太子官员骂他刁民,次王护卫举弓,三王使者却忽然让人收了缆绳。
他知道一旦先动手,另外两方就能把损失推到他身上。
韩叶在岸上看着这一幕,让记录员把三方停船的时间分别记下。何朴问:“船工是在逼他们?”
“是。可他逼的不是退兵,是让他们承认自己在河上。”
天亮前,三方各自在责任单上写了自己的名字,却没有一方愿意写“共同”。
那艘船因此获准靠岸。船上只有两袋湿粮,和一名被水呛昏的孩子。
孩子醒来后第一句话是:“我的粮算谁的?”
没有人回答。
孩子的母亲在第三艘船上。她被船工从船舱底拖出来时,手里还抱着一只空粮袋。袋上没有编号,只有一条用炭写的船期。
“孩子是跟着粮来的。”女人说。
南陵使者要求按民粮登记,岑岭使者要求按军属登记,北靖使者则说孩子没有军籍,不能进入任何一方的救济册。
韩叶把三份登记册都推开:“先按活人登记。”
“这不是王府的分类。”
“那就从今天开始有这一类。”
女人把孩子抱紧:“若明天有人说这类人不该存在呢?”
祝之月从船头取下一块灰牌,挂到孩子身上:“那就让他先证明孩子已经死了。”
渡口的责任单被重新补写,增加了“接收活人”一栏。
三方都不愿签,最后由那名被水呛昏的孩子的母亲按下指印。
指印很小,却让渡口第一次有了比王府更难推卸的责任。
渡口对峙持续了两日,水面上的两支船队都不肯先退。北王的船说自己奉命运军粮,南王的船说船上是难民和药,任何一方先动,便可能被写成阻断救援。
祝之月让两支船队分别打开舱门,只查看人数、药箱和粮袋,不检查私人物品。北王船上有三十七袋粮和两箱弩,南王船上有一百一十二名难民、四箱药和空粮袋。
“你们都说自己是救援。”韩叶说,“那就先把救谁写清楚。”
北王军官要求优先卸军粮,理由是士兵若饿死,难民也会失去保护。难民里一名老兵反驳说,自己已经脱离军籍,不能再被写成军中消耗。
孩子的母亲抱着被水呛昏的孩子走到两船中间。她不懂军令,只说孩子没有王旗,也没有粮票,却在水里差点死掉。
两船最终按救急顺序交换:先送药与孩子靠岸,再由北王船提供一部分粮,难民船交出可以核验的旧船板作为暂存抵押。不是把人当货,而是让货物的责任不再被救援名义吞掉。
北王军官在责任单上按了印,南王船主也签了字。船队仍没有决定归属,却知道谁在什么时候让出了一袋粮、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