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叶召集牧场主,把南侵派欠下的粮债、马债和铁器债分成三栏。
南侵派长老要求所有债务一笔勾销。
“战争期间的债不能算。”
牧场主不同意:“羊是我们的,盐也是我们的。”
韩叶提出分期偿还:以牲畜、盐和过冬草料支付,暂停利息,不允许再以人质和婚姻抵押。
南侵派长老道:“你在削弱我们。”
“我在削弱你们身后的债主。”
真正支撑南侵派的不是部族忠诚,而是几家拥有仓场的债主。
债主给骑兵粮和马料,再让他们替自己收债。
一名南侵派小头目带着十七名骑手投向边市。
“我们不替债主打仗。”他说,“只要保留自己的牲畜。”
韩叶让他们先交武器、登记牲畜和欠债,不承诺赦免。
小头目问:“那我们算什么?”
“算欠账的人,不算天生的敌人。”
他在公开账上写下第一笔断债记录。
粮没有断。
只是从债主手里被一笔笔拿回来。
断债议题被三王使者称为夺取合法债权。韩叶没有否认,只要求债主出示原契、交付记录和实际受益人。
第一名债主拿出完整契约,却拿不出交付记录。
第二名拿出交付记录,却发现粮送到了王府军营。
第三名说自己只是代收,真正债主已经死了。
“死人的债也算?”牧民问。
“能算,但要先找到继承关系。”祝之月说。
王府军官要求把所有欠债恢复原状,称这是维持边市信用。
韩叶把两份账重叠:“若信用建立在不问谁拿粮上,那只是让下一次欠账更快。”
断债不是抹掉粮债,而是把债从王府总账拆回具体的人、具体的粮和具体的时辰。
边市粮仓照常开门。
债主们第一次需要说明自己到底借出了什么。 断债不断粮的决定由边市债务会议通过。债主可以继续主张真实借贷,却不能在争议未核时扣粮、扣地和扣家属。
商盟带来一百三十七张欠条,草原牧人带来二十七份牲畜借用单,景衡军则带来一摞军粮预支单。所有债主都说自己借出的是救命物,必须马上收回。
边市粮仓照常开门。
债主们第一次需要说明自己到底借出了什么。
一张欠条写借粮十石,交付凭证却只有一块被雨泡过的木片。债主说木片代表十石,债户说自己只领到两石。
韩叶让两方各自提出见证人。见证人一人看见装袋,一人只听说交付,第三人则是后来收地的管事。
债只能先列为部分已证。已证两石按实际数登记,剩余八石进入复核,不得直接扣地。
有债主因此拒绝继续借粮,边市借粮池暂时减少。祝之月让商户、军营和难民共同建立最低借粮池,不以土地作保,归还方式可以用工、船运或粮。
借粮池第一周只够发最低口粮,却让最穷的人不必在一张模糊欠条和一块田之间二选一。
债没有被消灭。它被拆成真实交付、待核差额和未经证明三类,债主和债户都必须在同一张表上等待结果。
借粮池建立后,第一名来申请的是一个曾替商盟运盐的寡妇。她欠下两袋粮,手里只有一艘漏水的小船和三名尚未成年的孩子。债主要求她签十年船运契,寡妇说船最多再撑一季。
祝之月让她把船况写进申请。船底三处裂缝、桨只剩一支、篷布可用两月,这些细节使债务看起来更糟,却也证明十年契约并不真实可履行。
商盟掌柜说她可以把孩子送去学徒,抵一部分债。韩叶问孩子是否同意,掌柜说穷人家的孩子没有资格说同意不同意。
“那就不要把这写成自愿。”韩叶答。
申请最后变成两个月救急粮、六日修船工、商盟承担篷布费用,寡妇用未来三次公开运盐补回。船仍是她的,债务也没有被消失,只是不再因为一时饥饿把一家人连同船一起交出去。
第二名申请人是一个富裕商户。他有三处仓、一队骡车,却说今年水路不稳,要求从借粮池取二十石低息粮。难民代表反对,认为公共池不是给有钱人渡过经营风险的。
韩叶没有直接拒绝,而让商户公开现有库存、预计损耗和能拿出的抵押。商户最终承认自己想用公共低息粮压低外来粮价,若批准,最先受损的是无仓小户。
他被拒绝,同时被允许进入普通商盟借粮。拒绝并不针对他的身份,而针对这笔借粮会怎样改变其他人的选择。
借粮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