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之月在京城外水闸截住三王争抢的宫廷粮船。
三方护船队同时拔刀,船工们却把船桨横在船舷上。船舱里有粮,也有两箱送往宫中的药,没人知道哪一方有权先查。
宫门守军说船属于皇室,梁王的军士说粮应先入军仓,南市商盟则拿出抵押凭,声称船上的粮已经是商盟的货。
祝之月没有让三方登船。
“先说你们要封的是什么。”
“封船。”
“封多久?”
没人回答。
韩叶接过三份封船令,发现它们都盖着真印,却没有范围、期限和补偿来源。宫中只需六条急用船,三王却把三十七条船全部列入封存,连船工家属和已经卸下的药材也一并写进了“不得移动”。
“封的是船体,还是船上所有人?”韩叶问。
守军说军情紧急。
“紧急不是范围。”
她让守军把实际需要写出:船号、货物、目的地、封存原因、预计解除时间。守军写到解除时间时停住,只说要等宫门另令。
韩叶让船先停在安全水湾,按日登记停泊损失。军需官说宫门不会为停着的民船付钱,她便让军需官在补偿栏签名,写明由谁决定这些船继续停。
第一艘被查的是药船。守军怀疑药箱里藏着密信,要求连人带货全部扣下。船主同意检查,却要求军官在清单上写明药材数量和受潮风险。
军官不肯签,船主便把药箱搬到码头。医棚医者认出其中一箱是止血散,若再封半日便会受潮。祝之月让药材先进入医棚,船体继续封存。
“封的是船,不是已经卸下的药。”她说,“你要封药,就把药名、期限和损失承担人写出来。”
军官最后只签封船。封存范围被限定在船体和未核货物,不得扩大到船工家属与收货医棚。
第三日,一名守军小校交出私下收取停泊费的账。交钱的船优先开出,真正的救济粮船反而晚了半日。上级军官否认下令,却承认自己看过收款表,没有阻止。
韩叶把责任拆成下令、执行、知情和未制止四类。军官们认为拆分会让所有人被牵连,她说:“若所有人只承担最后一笔,前面的命令就永远没有主人。”
封船制度增加了公开范围和自动解封日期。若军方需要延长,必须重新签署,说明仍需封船的原因;若没有新令,船在期限到达时自动解封。解封不是放弃检查,而是把继续扣留的理由重新交给签字的人。
夜里,一艘被扣的船少了一袋米。守卫互相指认,最后发现米袋被一名病船工拖到岸边,想给发热的女儿煮粥。韩叶没有把扣船与偷粮合并处理,先让孩子吃粥,再将米袋计入救急支出;船工承担未报备的责任,守卫补写看守空档。
另一支南驿船队被封,是因为有人声称船上藏有支持另一王的兵器。查出的只有一把拆开的短弩,弩机来自旧军库,弦来自商盟,木料来自祝家,没有一方能证明谁把三者组合到一起。
韩叶让有弩的船留下,其他船按公开水牌放行。有弩的船由船主、军镇和商盟共同看守,修船木料逐根查验。船主要求赔偿晚点损失,先写船损、货损和停泊日,再由责任复核决定。
第四日,船工在旧船夹层发现一张新刻的通行牌。牌上印是临时印,没有签发人,背面却写着“宫门恢复全权封船”。守军说牌是假的,商盟说蜡来自宫库。
韩叶没有凭印先认定归属。船工说明发现位置,宫门查蜡和纸,商盟查运船何时进过南闸。三条线最后指向一名替王府搬运空袋的车夫。车夫承认受命把牌塞进船底,只说买他的人戴着黑手套。
车夫的家人随后被王府扣下。韩叶让军籍署把扣人的时间、理由和负责守卫写出,家属按公共粮册照领,不许用断粮逼供。车夫最后说出,他以为伪牌只用于吓退船工,不知道有人准备在换岗时拿它打开封船库。
伪牌没有造成实际开库,却改变了三方责任:制作的人、藏牌的人、看见旧印却没有核验的人分别列案。任何一方都不能用“没有真正造成损失”替自己免除说明。
第五日,六条急用粮船先行,医药船随后,剩余船按目的分批解封。每次解封留下船号和时间,封船令仍然存在,却不能再把一条河永久变成一扇没有期限的门。
封船清单公布后,船工发现三条王府私船从未被列入。守军说私船不属于公共封存范围,韩叶让他们另开“皇室船”一栏。分类可以不同,消失不能成为分类的结果。
船工们给每条被封过的船号旁添了一个小缺口。缺口不是污名,而是提醒下一处水哨:这条船已经承担过一次检查,不能因为换了旗就从头重复扣押。
次日,船工们要求把“自动解封”改成按船号公布,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