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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进宫作证(1 / 2)

太子请韩叶入宫作证。

条件是承认监国合法,允许边军进入京城外城。韩叶没有答应,只要求先列出证人、证物和听证范围。

进宫作证的有船工、内侍和一名替王府送过纸的抄手。三人互不认识,却都说遗诏第三段曾经从西库转往南墙夹道。

船工见过一只封着黄绢的木匣,内侍见过有人在换岗时搬匣,抄手则认出那批纸的墨色与宫门文书不同。三份证词都不完整,时间却能互相对上。

宫门守卫要求证人卸下所有物件。船工交出绳刀,内侍交出钥匙,抄手则被搜出一枚藏在鞋底的旧印拓片。

侍卫要求销毁拓片,理由是涉及皇室印玺。韩叶让拓片先登记,再判断是否涉密。拓片只有半个边纹,正与粮牌上的刀口相合,不能证明它来自哪一枚印,却足以说明有人曾拿不同权力的边纹做过比对。

皇帝在偏殿听证。

他先问船工是否见过遗诏第三段。船工说自己只见过木匣,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内侍说木匣被送往西库,抄手说西库封条曾经换过。

三个人的证词互相不完整,却在时间上对得上。许缜拿来宫门换岗表,换岗表缺了一刻钟,正好是木匣转移的时段。

内侍承认自己曾替宫中封过一只箱,却不敢说箱里是不是遗诏。

“你们在宫里,连自己盖过什么也不知道?”皇帝问。

内侍低头:“知道得太多,活不久;知道得太少,只能活在别人的解释里。”

抄手把这句话原样写进证词。皇帝没有要求删掉,只命人打开西库,对照封条和入出记录。

西库没有找到第三段原件,只有一只空木匣和两段旧封绳。空匣底部残留一小块黄绢,绢上只剩“权归公议”四字中的“公”字。

太子使者要求把空匣列为伪证,理由是没有原件便不能证明第三段存在。韩叶让他先解释空匣为何被撬过、封绳为何来自两种不同的蜡,以及换岗表为何缺一刻钟。

使者没有回答。

证人没有得到王府赏银。内侍被安排暂住公开抄录所,船工得到停船补偿,抄手则被要求复核自己过去抄过的所有王府文书。证人说过的话不能自动变成真相,却也不能因没有赏银而从案卷里消失。

宫墙重新封好时,皇族印和公共抄录印并列。两种印都不完整,却共同说明:这面墙已经被看过,今后若有人再动它,必须留下新的时间。

进宫作证没有找到完整遗诏。

却确认了第三段曾经存在,也确认至少有人试图把它从王府的保存链里抹掉。

听证结束后,抄手发现自己的证词少了一句。原稿写着“有人要求把第三段送往西库”,副本却变成“第三段曾往西库”。前一句有要求者,后一句只剩地点。

宫吏说这是抄录时的简化,不影响意思。抄手却坚持:“少掉的是谁让我闭嘴的名字。”

韩叶让两份文本同时保留,差异写入更正栏。抄手回忆后确认,要求送纸的人不是王府高官,而是一名负责夜间钥匙的旧内侍。旧内侍已经死去,不能接受审问,却留下两次领灯油和一次换岗的记录。

许缜调来西库的出入簿。出入簿没有第三段,却有一只空木匣在缺失的那一刻被送出宫。车夫记得木匣很轻,内侍记得它被两个人抬着,两个细节互相矛盾,却都说明空匣曾经被当作重要物件对待。

太子使者要求把证人安排在王府保护。韩叶拒绝,她让三名证人分别领取临时居住凭,住处由公开抄录所和医棚共同知道,任何一方想单独带走证人,都必须先通知另外两方。

船工不愿留在京城,担心自己的船被再次封。祝之月替他把停船补偿、证词副本和回程时限写成三项,船工签字后才离开。内侍则选择留在抄录所,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旦回宫,所有人都会把他的沉默解释成忠诚。

三日后,宫墙重新封好。皇族印盖在“皇室已听取”一栏,公共抄录印盖在“证词已记录”一栏,二者都不能替另一栏作效。

一名年轻抄手问韩叶:“若最终找不到第三段,这些证词还有用吗?”

“有。”她说,“它们至少能证明,第三段不是凭空消失的;也能证明后来的人曾经怎样解释它。”

进宫作证没有找到完整遗诏,却把纸走过的路、证人承担的风险和一枚没有主人认领的钥匙都留下来。王府仍然拥有宫墙,宫墙却不再拥有消灭证据的权力。

那枚钥匙最后被挂在公开抄录所门外,钥匙不再能开宫门,却提醒来往的人:有些证据不是因为打开了门才重要,而是因为有人曾经试图用它把门关起来。

公开抄录所把证词副本交给三名证人各一份。船工把副本缝进船篷,抄手把副本压在自己的旧纸下,内侍则将副本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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