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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两本粮账(1 / 2)

祝之月在封船夹层找到宫粮账。

账上的船号与百津祝家私仓账完全相连。

叔父一派立即指责祝家私运宫粮,要求她交出全部账册。

祝之月把两本账放在同一张桌上。

祝家确实替宫中转运过粮。

其中一部分被三王提前截走,另一部分却被记成尚未运达。

“这批粮在哪?”地方粮官问。

“账上没有。”

“那就是祝家吞了。”

祝之月翻到最后一页,看见父亲旧签。

签名下面多出一道不属于祝家的墨线。

有人在他的签名下补了责任。

她没有替父亲辩护,只将账目分成三份,交给船工、粮官和京城难民营。

“你要把祝家最后一点脸也撕掉?”叔父问。

“脸不能补回宫粮。”

两本粮账分别来自祝家私仓和宫中内库。祝家账上写着三百袋粮送往宫门,内库账上却只收了一百七十袋,差额被标为“临时调拨”。

叔父说:“临时调拨由家主负责。”

祝之月问:“家主是否签过?”

“家主印。”

“那就是没有亲眼看过。”

韩叶把两本账放在一起,发现差额恰好对应南市粮牌发行数。

“祝家粮被换成了南市债券。”

叔父说:“这是为了救市。”

“救谁的市?”

没有人回答。

祝之月让人把三百袋粮的实际去向分别贴在祝家、宫门和南市三处。

有人在南市领过粮,有人在宫中领过粮,也有一百三十袋只在账上存在。

祝家最后一点脸没有被撕掉。

它只是被分成了三份,交给真正见过粮的人判断。 两本粮账分别来自祝家旧部和商盟粮房。祝之月原本想把家族账交给韩叶处理,韩叶却要求她不能以亲属关系退出复核。

第一本账写祝家在沉河关调粮,第二本账写商盟向祝家借粮,第三份抄本则来自一名船工,记录每次运粮实际装船数。

三本账互相矛盾。祝家账中写三百石已运出,商盟账中写二百三十石已接收,船工账中只见过二百石。

祝之月被要求暂时离开粮权会议。她没有抗议,只将自己的私印交给封存人,并把祝家旧部的名字全部列出。

韩叶发现,三份账都可能有错,但错法不同。祝家账把预定装船写成已装,商盟账把湿粮损耗计入收货,船工账漏记了一夜临时转运。

祝家最后一点脸没有被撕掉。它只是被分成了三份,交给真正见过粮的人判断。

商盟掌柜提出由祝之月出面承认全错,以便尽快结案。祝之月拒绝:“全错很干净,但不是真的。”

她带船工回到旧码头,指认那夜转运粮的木桩和一处被水冲坏的称量台。现场没有完整凭证,却有三名老人记得船号。

粮账复核最终确认:祝家承担预估过高的责任,商盟承担重复计损的责任,船工承担漏记一夜转运的责任。三方各自补账,不能把所有错误丢给祝家。

韩叶将祝家旧印封存三年,三年内不得单独用于粮、地和债。祝之月问,这是否意味着她永远要背着家族名声。

“名声不能注销。”韩叶答,“但可以让它不能替你签字。”

两本粮账的差异被公开后,祝家船行内部先出现争吵。老管事认为应由祝之月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她是祝家继承人;船工代表则说很多转运决定由宫门内务直接下达。

祝之月把两种说法都写入账册,按签发、转运、收货和受益分栏。她承认祝家为压低损耗曾故意合并船期,也承认内务官曾要求把一夜转运算在商盟损耗里。

一个年轻船工说自己曾改过一张交接票,为了让船尽快过闸。他没有从中得钱,却让十袋粮的缺口无法确认。

韩叶让他承担漏记责任,但不把十袋粮直接算成船工私吞。船工问:“我若承认错误,是否会被商盟赶走?”

“是否被赶走由船行决定。”祝之月说,“但你的错误不能被更大的名字吞掉,也不能因为承认就自动变成全部罪。”

祝家旧印封存后,船行的签单改由三人共同确认。祝之月保留对外谈判权,却不能单独调粮、押船和改债。

祝家长辈认为这是削弱继承。祝之月把三年的船期、粮路和债券账交给他们:“若继承只是让我替所有人签字,那我宁愿先失去它。”

商盟的重复计损被拆出,祝家承担实际高估部分,船工承担漏记一夜,宫门内务承担无依据调度。三本账终于从互相推责,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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