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叶把废止诏书钉在城门上,下面另贴了一张纸。
第一栏是粮:撤回议会后,皇室须在十日内接管二十七座仓,补齐缺口四万三千石。第二栏是军:现有军籍三套,若强行合并,至少有八百名士卒会同时失去饷册。第三栏是地:战后无主田亩一万六千顷,不能凭一道诏书分给任何人。第四栏是案:尚未复核的债契和杀人案,若交回旧衙门,许多证人会在开堂前消失。
纸的最下方只有一句:执行者姓名、支出银数、复核日期,缺一不可。
皇室派来的官员看完,问:“你把这些贴出来,是要让百姓知道朝廷做不到?”
“是要让百姓知道,朝廷做了什么。”
有人在纸边写下“拖延”。有人写“乱臣”。也有人拿着自家的地契来,问自己的田算粮、军还是地。
韩叶让人把问题编号。到了夜里,城门下排起一条长队,队尾的人不知道议会还在不在,却知道自己的名字终于能写进一张公开的账里。 公开执行成本的第一项是守城。议会把粮、弩、伤药、修墙木料和撤民车数全部列出,发现若同时守三座城,七日后必然缺粮。
有人主张先保百津,放弃赤梁;有人主张把军队分开,三城都守;也有人说只要皇帝返回,外敌就不敢进攻。
韩叶把三种方案的成本写在城门上:守一城,伤亡和粮耗最低,但两城可能被单独夺走;分兵三城,防线变薄;等待皇帝,等于把决定交给一封还未送达的诏书。
百姓第一次看见,所谓守城不是一句“保家卫国”,而是要有人搬木、有人运粮、有人照料伤员,还要有人决定哪一处墙先修。
一名年轻人问:“如果我们不同意成本,能不能不守?”
韩叶答:“可以。但不守的后果也要写出来,不能只把选择留给别人。”
议会决定先守水路和粮仓,再以三城共同调度的方式守城。三城各保留自己的议事权,但军粮和撤民路线必须互相公开。
执行第一日,赤梁城要求百津支援木料,百津却只剩能修一段城墙的量。韩叶让赤梁先报伤兵和粮仓位置,发现赤梁城外有一处贵族私仓尚未登记。
贵族代表说私仓不能动。赤梁城议会决定借用,按市场价记债,五日后归还或补偿。
这一决定救了城墙,却引发私产权争议。韩叶让所有人把争议写在执行账下,不把战时需要伪装成永久征收。
韩叶让人把问题编号。到了夜里,城门下排起一条长队,队尾的人不知道议会还在不在,却知道自己的名字终于能写进一张公开的账里;而每一个编号,都意味着未来必须有人回来回答。
执行成本公开后的第一项争议是粮。皇室拟定的接管表只写二十七座仓、四万三千石粮和十日完成,没有写搬运、复称、损耗和看守需要多少人。
祝之月把粮路拆开:每座仓需几名抄录员,搬一石粮要多少车,复称会损失多少,夜间看守消耗多少灯油。数字一列列写出来,四万三千石粮若要十日完成,至少要占用百津七成可用船。
船工们说做不到。皇室官员说军令可以征船,韩叶要求先把征船费用和船损补偿写进成本表。官员认为这是把紧急执行变成讨价还价。
“不写成本,命令就会把代价推给没有议席的人。”韩叶答。
军籍代表又指出,四万三千石中有一部分是军粮,若全按普通粮运,伤兵和家属会在十日内断供。于是成本表增加优先级、最低供给和延误责任。
公开执行成本让所有人第一次看见,皇权收回议会并不会让粮自动移动,只会把原本由不同地方分担的工作集中到一张诏书上。
皇帝看完成本表后问:“朕若不公布这些,是否就能更快?”
许缜说:“更快得到的是承诺,不是粮。”
皇帝最终批准公开,但要求每项成本都标出可压缩部分。船工、军户和地方官共同提出三项节省:分批转运、重复复称合并、空仓优先。没有人因此少做事,只是少让同一件事被三方各做一遍。
城门下的长队仍未散去。每一个编号都变成了预算、责任和一张等待兑现的纸。
公开执行成本的第一张表写的是修复东门:木料二百三十六根,人工四百一十二日,临时住处三十七间,因封门损失的摊位二十一处。王府原本只准备报木料和军费,韩叶把摊位损失也列入,因为封门命令不是只让木头承担。
贵族代表说商贩本来就要承担战乱风险,商贩则说军队若借战乱占用摊位,就不该把损失叫作天灾。景昭让两边各自提交过去三次城门封锁的赔付记录,结果谁都没有。过去的损失不是没有发生,而是被写成“秩序成本”,于是没有人知道秩序究竟由谁支付。
韩叶提出先按实际营业日和货物损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