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记得第几次写上架感言了。
反正从我来起点的时侯起大家就都这么干,就跟喝豆浆要配油条一样。
但有时候我其实也不知道该写啥,不过江湖惯例不能破,那就还是再写个吧。
感谢的话就不说了。
距离上本完结差不多过去一年了,中间其实尝试过开新坑,《大g,咖啡机与哥布尔》不过因为首订比较惨淡,那会儿身体状态也不好,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写完,还是决定切了。
中间一度很迷茫,刷了挺多漫画,动画电影找新坑灵感。
也搞了很多题材,有科幻,有悬疑,有生存类,恋爱类的……反正哪个感觉会火都搞了个遍,做了大纲,设置,然后试写,推翻。试写,推翻,有差不多半年时间就陷入了这种反复循环中。
我一直以来的问题其实挺清楚的,就是我抓不到市场的频道,或者说大多数读者的须求。
所以创作起来一直很分裂很痛苦,当然很多作者都有这问题,这也不是啥稀奇的事儿。
但是在《大g,咖啡机与哥布尔》之后这种分裂感达到了顶峰,导致我任何一个故事都写不到十章以后。
我每次快写到第十章的时侯都会陷入强烈的自我怀疑,这种风格,这个故事,这样的主人公会被市场接受吗?会被大家喜欢吗?
尝试了多次无果后,我又捡起了之前被编辑毙掉过的《 》,尽管鹿鸣已经尽职尽责无数次明示暗示我这个不行了。
但这是唯一一个我能写下去的故事。
所以我写这个故事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我没得选而已。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本书的风格最象我入行时的第一本小说《大镖局》,就是纯粹轻松荒诞的故事。
你看,这该死的宿命感。
那时候的我完全不懂市场,所以连签约都很困难,是写到二十万字的时侯被主编五月捞了,给了我签约,我才能阴差阳错的入行,一直写到现在。
那本书写到150万字完结的时候我记得只有一百七十个订阅。
这是什么概念,整个中国有整整十三亿人口啊,朋友们,只有一百七十多个人看过我的第一本书。
然而在我往后十来年的作者生涯中,时不时就会在书评区瞥到一两条留言。
他们会说
——还是《大镖局》最好看。
或者类似
——这本不如《大镖局》,什么时候再写本《大镖局》?
简直就象幽灵一样,一闪而过。
极其稀有,却又从不缺席。
我以为我再也不会写这样的故事了。因为《大镖局》已经证明了这条路走不通。
人不能,也不应该被同一个台阶绊倒两次。
但事实证明人在陷入困境的时侯会下意识的捡起自己最擅长的东西来。
尽管你心里清楚在面对暴怒的棕熊时,空可乐罐子没有用。
可还是会控制不止自己的手,忍不住想丢出去。
那可是我最爱的空可乐罐诶。
它虽然没啥用,可砸在熊头上会发出咚的一声脆响,想想死到临头还是觉得很好笑。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我在简介里已经写的也很清楚了。
我也知道王忆钦不符合大部分网文读者对主角的审美,实际上设计的时侯他就是完全反网文式的主角。
我如今的年纪早就过了青春叛逆期了,并不会为了叛逆而叛逆,主要还是因为这就是一个拼爹的黑色荒诞小故事。
你会发现主角从头到尾基本什么都没做,他也必须什么都没做。但就是被一群爹疯狂carry着,一路莫明其妙的大杀四方。
管你什么类型的网文男主,算无遗策步步为营也好,深蓝加点也好,还是杀伐果断,运气无敌……到头来都不如一个好爹。
这本来就是一个谁都能通关的超简单游戏。
而老王要做的就是轻轻松松做个好人,他都这家世了,再不能做个好人,那这世界未免也太黑暗了。
最后,明天老时间上架哈。
另外,ai看来已经是大势无可阻挡了,正好我之前还有几个废掉的题材,看看等有空了能不能搞点小视频,换个方式讲故事。
不过得等我先研究下,回头如果真发了再通知大家吧~估计得等段时间了,不要抱太高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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