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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油菜花开的季节,高速公路两边一片一片的金黄,阳光很好,照在他年轻的脸上,他眯着眼睛,表情平静得不像一个刚杀了人的逃犯。
“你知道董国虎死了吗?”陈默问。
“知道。”
“是你杀的?”
审讯室里,秦启新坐在铁椅子上,手铐反射著天花板上的灯光。
他个子不高,一米七出头,偏瘦,头发有些长了,刘海遮住了一边眉毛,嘴角还有上次挨打留下的疤。
这样一张脸放在街上,你只会觉得他是个普通的打工仔,坐公交会让座,买煎饼会排队。
但他一开口,这种印象就会被彻底打碎。
“你后悔吗?”
秦启新歪著头看着陈默,居然笑了一下。“我为啥子要后悔?”
“你杀了人。”
“杀了人就要后悔吗?”
他的语气不带任何挑衅,甚至连愤怒都没有。就只是平静,一种让人后背发凉的真诚的平静。
好像在跟你探讨一个哲学问题,而不是在交代一桩故意杀人案。
“那你是觉得杀人对?”
“我不是觉得对。”秦启新想了想,认真组织著措辞,“我是觉得,有些事情比杀人更该死。”
“比如?”
“比如控制一个人十二年,打她、威胁她、拿她的孩子吓唬她,让她活得不像个人又死不了。”
他的语速不快,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董国虎这种人,活着就是对别人的折磨。我弄了他,我认,我接受法律制裁。但我不后悔。”
陈默靠在椅背上,点了一根烟。“你知道苏燕比你大十四岁吗?”
“知道。”
“认识两个月就为她杀人,你觉得值得?”
秦启新沉默了一会儿。审讯室里只剩下日光灯管的嗡嗡声。然后他抬起头,眼睛直直地看着陈默。
“你觉得值不值得的标准是什么?”他反问,“你们都觉得我蠢,觉得我被利用了,觉得我脑子有病。但是你们根本就不晓得我们之间的感情,你们理解不了。”
“那你倒是说说,什么感情?”
“就是那种”秦启新皱起眉,努力寻找著恰当的形容,“你看到她哭,你心里比她还难受。你看到她身上的伤,你想替他挨都不行,因为那些伤已经在了,你没办法替。你只能做一件事,就是让她以后再也不会受到伤害。”
他的话听起来很蠢。一个二十二岁的毛头小子,用两个月的时间把自己的命和另一个人的命绑在一起,然后燃烧殆尽。
但他说这番话的时候,那个笨拙的语气和那双发红的眼睛,让审讯室里的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两秒。
可案子不是靠感动来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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